法律问答

想问一下!我在她家做女婿!过了五年!现在离婚!我能找她赔偿吗?

离婚
2018-12-28 13: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的解除、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若因遭受家庭暴力,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赔偿的。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有个前置条件,就是离婚才可以要求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者赔偿,虽然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大多数法官坚持的还是《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主张婚内赔偿的。
    如果要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而不是就损害事实进行分别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