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早已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书,合同书上要求假如交易双方有一方毁约,违约方付款中介公司和守约方15000合同违约金。这一条文是不是合理?

2021-03-24 06:52: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30%的,一般认为过高,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最高法院关于合同法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2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2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 卖房人与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依法赔偿,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而显失公平,可请求减少或增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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