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国营公司做了十一年的合同员工。现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只给我们每人十一个月的工资。我们要求重新支付这几年的夜班费、节日加班费和失业保险费,但公司不同意。起诉公司的话,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4 08:4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你好,公司应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欢迎来电咨询。
  • 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根据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两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