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生母离异..后娶了继母,并育有一女儿.已婚,独立.现有一处房产,是爷爷单位给的房子后赠予父亲,并更为父亲名字.先有房子,后来父亲与继母再婚..再后来父亲因工伤去世..奶奶在世,没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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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婚后,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96年之后
结婚的,婚前财产即使没有进行过公正,在发生纠纷后,如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则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2.婚前公证并不能保证你得到全部房产,只能使你获得不少于一半的房产。这需要结合你妈妈去世时房产的权属情况。如果想要确保房产完全属于你,则必须保证你父亲最后份
有效遗嘱明确表示房产给你,有效遗嘱包括:如果有公正遗嘱的,最后份
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份有效的自书,口头等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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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
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
合同。赠予房产过户怎么收费如下: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
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
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
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需要注意事项:
(一)购房者要熟悉办证流程,及时办理产权证。
(二)购房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违约办证的处理。
(三)警惕开发商代办的陷阱。
(四)延期办证要让开发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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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拿到房产证的时候,自己的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这时候是不能去掉房产证上面的名字的,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即可,房产证减名字手续如下:
首先看这套房子贷款是否还完,如果还完了,就很简单,拿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需要几十块手续费。
如果贷款没还完,会比较麻烦,因为减名字房产证要换掉,房产证号也会变,相应的,在银行的抵押证也要变,这样就要去银行开证明,还要向银行申请变更抵押人。银行同意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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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直系亲属赠与免个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视同买卖,需要支付个税,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此外还有契税3%和公证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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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