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制服厂工作,大约一个月没签合同了,必须退休,上司说我工作了几天才给我工资,否则就不给我,我不想帮他工作,怎么办?

2021-03-24 10:0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你好。对于工资问题,如果可以协商,当然最好。但是屡次对方都找借口拖欠,建议还是采取法律手段,运用法律的强制威慑力迫使对方履行义务。
  • 公司欠工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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