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跟企业签订合同,但企业规定我要做满三个月才能够离职,假如不做满三个月要扣一半薪水,我都该怎么办,这儿薪水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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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9、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如果不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则单位都没有必须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除非单位自愿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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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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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们肯定没有劳动合同,拿你准备一些证据,可以要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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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