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商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和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后悔吗?

离婚
2021-03-24 12:5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没有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庭财产。但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诉至法院,法院会受理并重新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或者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重新分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