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先进这个工厂是朋友介绍的,没有签合同!我做的是计价器的工作!主要是织化肥的袋子!一个月两三千元!工作了四个月!意外怀孕了!然后辞职了!我也写了一百多份退休报告书!但是,工资下降了我一千元!什么?什么?我实际上是两千美元!什么?我问他们是我!快点!

其它
2021-03-24 12:5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尽到了此条法律义务,用工单位还在扣押你的工资话,你可以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发放拖欠工资外,还要提出让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 克扣工资违法,请收集工作证据,比如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有必要可以依法委托律师或到劳动人事部门维权。
  • 你好。拖欠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没合同找工资条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