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七年,有一个十六岁的女儿,现在分居一年,结婚期间有家庭暴力和很多家庭因素,现在提出离婚诉讼法院没有作出判决,看到男人的表现,他什么也没打电话,我第二次起诉离婚

离婚
2021-03-24 13:12: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外婚姻起诉的程序和向法院递交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需要原籍国大使馆认证,所在国公证。
    2、当事人的结婚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可以选择婚姻登记所在国法院进行司法诉讼。
  • 一方有家暴行为,无过错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写好起诉状到对方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起诉即可,如果不懂起诉流程最好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协助。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
    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已经破裂并且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那么家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起诉离婚可能性有多大呢?  家庭暴力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4.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那么,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可能性有多大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所以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一定要报警,构成伤害的,一定要在公机关指定的医院做鉴定,保留证据。  如果确有证据是家庭暴力的,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离婚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