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70岁,被三人45岁左右殴打致鼻梁骨折、6根肋骨骨折、胸腔积液,目前花费15000元治疗,经公安法医签定为轻伤二级,试问两个问题:1、是否法医签定的有点轻?是否达到轻伤一级?2、民事赔偿是单独起诉还是附带刑事一起?该赔偿多少合适?(四线县城)目前老人情况,还是在家长期修养,医生叮嘱无法在半年内进行劳力劳动,只能静养恢复,后期看恢复结果,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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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是伤势鉴定,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不是赔偿依据。赔偿要根据医疗费等,《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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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肋骨骨折可以定轻伤二级以上的,必须骨折两条以上。致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相关法条: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
6.3 轻伤一级
c)肋骨骨折6处以上。
5.
6.4 轻伤二级
b)肋骨骨折2处以上。
5.
6.5 轻微伤
a)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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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致人轻伤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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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需要做伤残鉴定,有伤残和无伤残的赔偿项目不一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计算概述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3、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依据伤情确定营养费标准*天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伤残系数×抚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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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