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农村女人,现龄30岁,结婚后因为没有地方住,就在本村买了一处房子,后来建造了新房,当时买的时候就在本村大队签了一份买卖房屋协议书,其他什么也没办!后来我们想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怕给我们以后带来麻烦,卖方不支持,不给我们我需要的证件,如果能通过法律解决,能强行过户吗?希望有律师能帮帮我。下面是我抄写的买卖房屋协议书,甲为卖方(本村人)乙方买方(也是本村人)买卖房屋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同意,卖方旧房四间,卖方应有宅基证随房给乙,价格*****,四至:****,协议签定后,一次性付款,双方不准违约并支持配合乙方过户,如有一方违约,赔偿另方****,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卖方:甲(签字按手印)买方:乙(签字按手印)见证人:两位都为本村人,两位是村干部2005年**月**号。

如果我请律师上法院起诉,我能把这座房屋的使用权变更到我的名下吗?胜率有多大。

2018-12-28 15:2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

    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

    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与 XX公司 重新签份相关合作协议;或者XX公司提供份名称变更函, 原合作内容不变 即可!派遣版本的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的劳动合同,里边有一项是把员工派遣到哪个用工单位工作,既然用工单位变更名称,最好还是里边内容变一下。
  •  从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到最后上法院判案,大概要经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正常为二个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间为一个月;法院受理后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
      但这只是正常程序所经时间,如果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各个阶段的期限都可能会延长。所以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由具体案情来决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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