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62岁,工作中期内心脏病发身亡,沒有签署劳动合同书可否评定工伤事故

2021-03-24 15:00: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工伤。
  • 因工死亡是指由于工作原因致死的情形,比如在工作岗位上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导致死亡的,若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而致死的则不属于工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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