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在协议书中双方协商了三千一年,之后一方觉得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有点少,可以追加吗?如果可以的话,具体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21-03-24 16:0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这里所谓的月总收入是指其一个月所获得的固定报酬的总数,如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特殊情况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或者比如双方收入悬殊很大,一方负担较重,或生活难以维持,另一方就应适当提高比例,收入少的一方则可相应地降低比例。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 师。
  • 你好,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