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了9年,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今年年底合同到期,公司要求更改劳务派遣合同。如果继续劳务派遣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适当补偿以前的实际工作年数吗?如果不继续的话,公司应该怎样赔偿呢?相应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支持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4 16:4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劳务派遣合同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补交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