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处对象,订婚了,只是双方父母见面,吃个饭,没办酒席,男方给女方1万元作为彩礼,因为点事,男女双方吵起来了,分手了,这一万元,女方用还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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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结婚证,你们不存在结婚的事实。如果收了彩礼,在你们结束关系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求你退回彩礼。假如彩礼你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再给男方带过来。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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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领取结婚证办理结婚手续的彩礼需要返还,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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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的同时可以适当返还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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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