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申请合同)变成了孩子的名义,现在夫妻离婚了,这个房子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离婚
2021-03-24 19:0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一致怎么分都行,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共同分割。
    夫妻离婚,首先要确定共同财产范围,原则上婚后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原则是平分,适当照顾女方、无过错方、带小孩的一方。
    离婚时涉及房子和车子等财产的分割,通常是一方得房、得车,按分割时的市场价值给另一方一半的补偿。
    当然,如果房子和车子有未还清的贷款,在确定其实际价值时,应以分割时的市场价值,减去所欠贷款,剩余部分为双方可分割部分。
    一方得房并负责余下贷款。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用。

  • 1、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出资将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