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销售技术人员,公司每月20号发工资,现在应该发工资,公司说我们没有业绩,不发工资,我们签劳动合同时也没说有责任工资,没有责任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

仲裁
2021-03-24 19:5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一般设在劳动局内)举报用人单位,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这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维护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予以解决,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先行程序,只有经过劳动仲裁,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者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则通过上述途径讨要工资。
  • 可以解除合同,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你好,可以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申请劳动仲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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