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工作的时候,因为工厂的机械故障鼻子骨折,做了手术缝线,去医院治疗后,伤口有几厘米的伤痕,没有进行工作上的鉴定,公司只支付医疗费,让我妈妈签了个人协议,听说骨折可以留下来,脸破相后期的治疗也需要钱!我们可以后悔协商,依靠残疾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2021-03-24 21:0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殴打致人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至于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可以在检察院公诉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对骨折工伤进行赔偿的,医疗费要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即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职工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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