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没有在我们公司签订雇佣合同。公司拖欠三个月的工资。我申请退休,但公司还没有支付工资。我该怎么办?

2021-03-24 22:0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不包括: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支付工资,解决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欠工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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