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进公司12年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82条,我已经是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者了,但是企业没有和我签订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没有给我应有的待遇,我要求加倍工资,这个时效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而且,我要求和企业的其他没有固定期限的雇佣同样的待遇,应该根据什么样的法律呢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3-24 22:2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只是不用再续签劳动合同,尧
  • 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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