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地产,以自己孩子的名义登记的是个人财产吗?离婚协议中约定这样的房地产完全归另一方所有,这样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离婚不到一年,可以申请恢复一部分财产吗?

离婚
2021-03-24 22:5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家电如果其父母指明是赠与女方的财产的话,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离婚协议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且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夫妻双方已经领取了离婚证的,则该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才具有法律效力。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前,即使双方都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协议依然是没有产生法律效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