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第三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没有发工资,所以我辞职了,使用者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4 23:3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 您好,应该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解除劳动关系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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