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银行转账记录,但没有购销合同。对方不发货可以起诉吗?

2021-03-25 04:3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 首先应当确认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以及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没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发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借款金额较大还是银行转账就应当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转账记录,如果借款金额较小,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就不需要转账凭证。
  • 这个问题首先是可以给肯定的回答,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呢,我们必须要理清自己的法律关系。比如说你所起诉的这个法律关系是否是属于合法的。那么,我们首先对这个法律关系进行一个界定,如果属于非法的法律关系的话,即便你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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