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我得到了赠与房地产,明确了我的个人财产,这个房间出售后还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卖房费用用用于家庭共同事物,我还能主张我的个人财产权吗?请明确回答。非常感谢你

2021-03-25 05:4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之后的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见,我国的法定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它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财产,登记一方名下,如果双方均有出资,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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