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大一的时候离开校门,在一家公司找了份工作,到现在已经10个月了,公司没有和我签过任何协议和合同,而且发工资的是我一家从来不认识的公司,这家公司也没有和我签过任何合同,现在公司想和我签合同,交三险一金,但是我不想在这里工作了,感觉这家公司很吝啬。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我工作十个月还会补偿吗?

2021-03-25 06:3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公司的行为违法,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
    1、你是否已经毕业了?如果没有毕业公司没法和你签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已经毕业的,试用期10个太长了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从第2个月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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