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哈尔滨结婚25年,男性经常殴打女性,长达20年,给女性带来巨大的影响,恐怖心理,近年来不经常殴打,每天骂人,经常自己拿房租的钱,一个人花钱,想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女性可以要求多少赔偿?虐待和家庭暴力有什么区别?男人离婚后怕找麻烦,在这种情况下男人能做出判决吗?

离婚
2021-03-25 07:2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4、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5、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 根据你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照顾妇女以及儿童
  • 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可以再次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二次一般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