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超市工作了6个月,没有签约。超市经常加班,上夜班,不给员工加班费,自己退休,扣除200元工资。超市合法吗?

2021-03-25 07:25: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给加班费,以单位不足额支付工资理由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单位应该按出勤日发放工资。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明显不合理,法定假日应按双倍日平均工资计算;法定节日按三倍日平均工资计算(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
  • 你好,建议依法索要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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