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律师所:叔叔57岁时胆结石在医院手术后死亡,现在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在他的医院治疗花了2.7万美元,转到上级医院急救花了7.4万美元,其他费用花了1万美元,他有两个女孩,大的20岁,小的不到16岁,现在上学,谢谢你回答我在他的情况下得到了多少赔偿金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3-25 08:18: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法律规定.被告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不赔精神抚慰金. 至于赔偿数额,法律规定,受害人死亡的,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 赔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调解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如被告的赔偿能力来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 需要做专业的医疗鉴定和调查医生是否存在过失。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 需要做专业的医疗鉴定和调查医生是否存在过失。 对于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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