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男人出钱,结婚后过家的,两个人的名字是夫妻的财产吗?

2021-03-25 08:13: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属于或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首付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非要细算,该房产可以析产为:买房的首付部分为婚前财产,亦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有可能算夫妻共有财产,不过,如果这套房子本身就是当事人在结婚前就购买的,结婚以后也没有对房产证上的名字做任何的变动,类似于这样的房产当然不能算夫妻共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