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曾经因为抢劫被判缓刑,现在缓刑到期,请问我可以办护照出国吗?

刑事辩护
2018-12-28 18:36: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判除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还有半年结束缓刑,期间,因为正在缓刑执行,是不能出国旅游或工作的。  法律依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因此,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请您结合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律师。
  • 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犯抢劫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判刑期限,根据从轻减轻的法定条件,结合其它情节确定。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关于缓刑到期之后怎么办依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98修正) 》第三百零二条:“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判决的人民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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