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11月6日进入公司,说好的试用期是3个月,3个月的试用期到期时,也就是2018年2月6日,不仅没有转行,还委托我的试用期,到3月19日为止,说不符合公司职场的要求,公司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5 09:55: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没有规定要办理转正手续的。
    过了试用期,没有办理转正手续,国家已经默认你已经转正。再涉及到劳动纠纷,你就是正式员工了,单位按照没有办理转正手续还把你当做试用期员工处理是违法的。
    同样,对你来说,你也是转正员工了。可以享受各项转正待遇。并且你要履行正式员工的义务,比如,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不收费用)。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6、不按照规定解除合同的,支付双倍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

  •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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