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买房子,结婚后取一方的名字约定一半的份额,离婚分割一半的房子吗?

离婚
2021-03-25 10:5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
    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
      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
  • 婚后购买,且产权登记为共有,原则上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