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物流公司发货的一批货物损坏。我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货物。

消费者维权
2021-03-25 14:58: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第24条、《合同法》第311条的规定,货运公司的连单背面写到的“贵重物品损坏不给予赔偿”是无效的,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毁损的应当由货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第24条、《合同法》第311条的原文如下: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首先看商品是否有保价,未保价的货物理赔是按照运费的2-5倍理赔的,这点填写托运单的时候背面条款里面有。其次弄清货物损坏的原因,是物流在托运环节导致的,还是由于发货时包装不到位,导致货物受损。
    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走法律途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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