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上班的空闲时间内和同事抢手机的时候,撞到了公司的玻璃门,手被玻璃割断,休息了两个月。这不是工伤事故吗?另外,事故发生时,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正好过期,合同保险没有继续。你有权向公司要求赔偿吗?你能认定工伤事故吗?

工伤索赔
2021-03-25 15:4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
    1、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故不存在解除违约。
    3、租赁关系解除后,可以要求出租房退还押金。期限为不定期。
  • 上班途中受伤的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 在上班途中造成公司的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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