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姐姐。他和丈夫分手半年多了。孩子一直在丈夫家养育。现在男人提出离婚。说什么结婚很轻率,姐姐欺负婆婆,擅自离家等等,事实并非如此。他男人想要孩子,要求姐姐每月给孩子500元的生活费。我该怎么办?姐姐没有工作。

离婚
2021-03-25 17:1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起诉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
  • 吃不吃亏跟哪一方现提出的离婚没关系,法官不会因为你先提离婚就少给你判什么。如果你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首先你得有稳定的工作,足够的收入,其次,如果你的孩子还在哺乳期或者年龄幼小,会增加判给你的机会的。
    最后,尽可能收集一些你丈夫对于孩子不利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