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投资合股协议

应合伙人共同要求,为开拓苏州地区烫金热转印塑胶市场,共同投资经营苏州市晨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实际注册名称或变更名称为准)共同分享利益以及分担亏损风险,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订立本协定。

1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法律上获准塑胶热转印生产,其公司设立在苏州吴中区

2公司投资资本为:壹佰万整(人民币)

3各方出资及股份比例如下;

金平50%,投资金额为50万。

周金耀20%,投资金额为20万。

汪红霞20%,投资金额为20万

王冠10%,??投资金额为?10万???????????????????????????????????????

4、在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后三个月需将苏州市晨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法人变更为付金平。

5、所有投资人的投资款应在2012年7月15之前将50%投资款汇至公司指定的账号,剩下的50%投资款2012年8月15日汇至公司指定的账号,投资人投资款未能及时到账,按放弃投资处理。

6、股东和股东大会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的份额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王冠作为公司的管理技术人才,公司应将年净利润5%的作为管理分红。

7、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获得股份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相关信息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8、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合同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9、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10、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以,《公司法》规定的情形执行。

11、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12、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以及对董事会的决议行使审议及再决策权;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和章程;

13、公司主要经营塑胶烫金及热转印业务,如经营其他,需征得全体股东同意。

14、分工:由付金平主导公司的成立直至产品的正常生产,时间为3个月,3个月后由股东会任命总经理及公司的管理团队,3个月以内由付金平主持,负责公司日常管理,王冠、汪红霞负责技术生产工作,并协助付金平搞好工厂的一切事宜,其他股东有义务协助公司的一切事务。

15、公司经营有效期内?,所有股东及股东的权下企业不得在苏州地区独立或参股建立一个与公司同类生产经营的企业,如有违反,需承担受害方的全部损失。

16、付金平在3个月以内负责公司的资产及资金管理,3个月以后由股东会任命的财务经理负责。

17、由股东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会每一季度至少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由书面或者短信形式,如缺席,则代表放弃股东权利,董事会议需由三分之二的股东出席方有效,决议由书面记名方式表决决议,以超过二分之一表决权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成立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

18、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及当年的投资以外,按照股东的投资比例,每年至少一次分红,分红模式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股东会决定,应留有用于公司发展的资金。对公司扩大发展需要也可先分红在投资,由股东会决定增发方式,应由全体股东按股份比例认购增发股份或增加投资,如不能按比例认购增发,则按增发后的总股本重新计算股份比例。

19、以上协议为各股东的真实表达意思,

20、.此合同一式四份,各股东各持一份,签字后即有法律效果,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21、各股东如有分歧应通过召开股东会议决定。如会议解决不了,则交由当地法院裁决。

企业法律顾问
2018-12-28 20:27: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董事会的职责: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凡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是有分工的,按公司法的规定该股东会决议的事就由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决议的就由董事会决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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