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板欠我1000元工资。我欠200块钱怎么办?

2021-03-25 17:4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公司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也会被要求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及时申请仲裁的。
  • 你好,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让老板打欠条,拖欠工资有时效,需要注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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