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追尾是全责任,被追尾的车拉了DDT,当时警察和保险公司来了,我和对方的司机处理得很顺利。但是,当时对方的车上有4名乘客,被撞后下车说没关系,所以听说没有必要去医院。他们在警察和保险公司的人来之前去了俱乐部。第三天去看病,说脖子哪里有两个错位。我不应该赔偿,可以赔偿保险吗?

2021-03-25 17:46: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由交警根据案发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要求对方赔偿!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
    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双方事故理赔,是先从全责方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在保额内保险以司会全额赔偿。全责方需要有购买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保险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 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 一、从《合同法》角度: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本案中是横穿马路存在行人过错,司机采取紧急避险且属于职务行为,乘客本身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所以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从《侵权法》角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行人和司机都存在过错,即都有责任的情况之下,两者属于共同侵权,乘客可以要求行人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至于行人和公交公司内部则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
  • 双方责任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确认。对方起诉你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参加诉讼,并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责任限额以外由你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赔偿后找你的商险理赔。你的车如果也有损伤且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也有部分责任的,可要求对方按责任比例赔偿。
    但你所谓的扣车期间食宿及司机工资无论对方是否有责任都无法赔偿,因不是可预期的直接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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