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77岁发生交通事故,人死亡,司机逃跑了。警察发行事故认定书,对方负全部责任。全部费用计算下来,对方应该赔偿多少?

2021-03-25 18:1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交通肇事者应当对伤者进行赔偿。
  • 车祸致人死亡,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记载了是全责的,所需赔偿的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死亡赔偿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但是如果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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