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正开着一辆货车在主干道上行驶。突然,一辆电动车很快到了我的右后轮,被拉了下来。然而,没有严重的问题。后来没报警就坐车走了。事故是我造成的吗?

其它
2021-03-25 19:1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电动车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3,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你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无法要求赔偿,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而你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交通事故导致重伤的,应该及时报警,交警会现场勘测取证,然后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按照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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