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骗了20多万,外加20万拿着借条。可以一起起诉吗?

2021-03-25 20:0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若借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网络贷款被骗可以联系网警,到网监局报警追回财物。
    网贷被骗后建议:
    1、保持冷静;
    2、搜集证据;把自己被骗的证据保留下来。诸如骗子与你交流的短信信息,聊天记录以及通话记录、转账记录等等。
    3、及时报警。迅速和当地警方联系,可以到附近派出所报案。将自己被骗的过程和警方诉说一遍,将自己搜集的证据交给警察。等待警察的传唤,随时准备给予配合。
    4、及时补救。
    采取一些紧急措施,尽量补救被骗的损失。诸如如果被骗的钱财被骗子转入银行卡,就与银行联系,看看是否可以冻结该银行卡内的资金。如果被骗钱财转入第三方平台,则与该平台联系寻求帮助。
    5、防范未然。
    6、法律维权。一般网络骗子都是在某个正规平台进行的虚假信息发布,等待别人上钩。如果你通过该平台找到骗子发布虚假信息的,那么该平台也是负有责任的。
    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状告该平台进行维权。
  • 网络借贷被骗起诉,需要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保留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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