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吗?我是两个孩子,可以不给她吗?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
根据实际情况,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拒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起诉主张抚养费
-
一般不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拒付抚养费的,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起诉主张抚养费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