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18岁,高三。我当了20天的冷工,老板不给我工资。

2021-03-25 21:4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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