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施工现场工作,没有签订合同,是个人接手。受伤骨折,上司一直拖着,不支付医疗费的看护费的营养费,该怎么办呢?是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向司法局申诉,然后需要什么资料,工作上的认定在哪里得到,工作上的认定是工作上的认定等级,还是什么?

仲裁
2021-03-26 01:5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按实际情况,劳动仲裁不存在申诉的情形,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诉撤销裁决或者就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 申请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下面这些证据和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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