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中被主管伤害了怎么办?

2021-03-26 02:57: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在工作中被打伤完全符合第
    (三)项的规定。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
  • 工作期间受伤的可先做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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