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孩子的父亲离婚两个月了,实际上他已经三个月没付过孩子抚养费了,我该怎么起诉呢?

离婚
2021-03-26 03:3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在哺乳期的子女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如果能证明女方确实不适合抚养的也有可能判给男方,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来确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 孩子四个月离婚,孩子一般跟随母亲。《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