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怎么处理的,房子是结婚前买的,结婚前婆婆说房子给了我们,结婚后房子的名字一直没变,我有吗,我家男孩三岁了,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怎么处理

离婚
2021-03-26 05:4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子女改名字手续:需要另一方同意,否则派出所不会给办理。
    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其次,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的的若干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 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居住使用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给另一方补偿。
  • 如果父母离婚要分财产,孩子有产权,谁有孩子的监护权,谁就管理孩子的财产,就能拿到房子的三分之二。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人享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