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但是男方没有财产,属于他父亲。

离婚
2021-03-26 06:0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才是法律认定的离婚过错行为,而本条只规定因上述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则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因此第一种观点是错误的。
    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不存在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就应该少分财产财产或者“净身出户”的情形。
  • 男方要离婚,可以跟对方协商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起诉书、身份材料、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 一方想要离婚,可以跟对方协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准备好资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