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还能拿到上个月的工资吗?要不要扣工资?

2021-03-26 06:2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扣钱的,用人 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以下钱:
    (l)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克扣员工的钱的,单位要扣钱必须在法律规定有更合理适当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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