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在这家公司工作了5年以上,期间公司给了我三险一金,但是没有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而且,现在的工资待遇比我所属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低。我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6 07:2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工资包括: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3)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试用期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通常是包括加班费之外的全部工资福利待遇。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工伤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本人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首先,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这是合法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考验的期限,在试用期内,企业有权自行确定工资标准。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5条第二款规定:“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因此,本案用人单位自行确定王某在试用期的工资作法并无不妥。其次,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劳动部1993年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最低工资率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
    ”该《规定》第19条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率。最低工资率也就是《劳动法》所指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劳动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因此,尽管用人单位可以自行确定其职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但不能违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其确定的工资待遇标准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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